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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(修订)》规范家庭教育

文章来源:民风网 更新时间:2022-07-113836

《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(修订)》规范家庭教育

2019年5月,全国妇联、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印发《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(修订)》的通知。

修订后的《大纲》增加了家庭道德教育,根据时代特征增加了父辈、祖辈联合教养指导,多子女养育及互联网时代的家庭媒介教育等内容。

重点修订内容包括:

在0~3岁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中,修订后的《大纲》明确,重视发挥家庭各成员角色的作用。指导家长积极发挥父亲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;了解父辈祖辈联合教养的正面价值,适度发挥祖辈参与的作用;引导祖辈树立正确的教养理念。

在3~6岁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中,修订后的《大纲》明确,积极带领儿童感知家乡与祖国的美好。培养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意识。坚决抵制和摒弃让儿童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和教育内容的错误倾向。

在12~15岁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中,修订后的《大纲》明确,提高儿童信息素养。丰富儿童生活,规范上网行为,预防网络依赖;了解网络沉溺标准,能够在专业机构和人员的帮助下,指导儿童戒除网络沉溺行为。

在15~18岁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中,修订后的《大纲》明确,加强儿童美育。指导家长培养儿童正确的审美观,具有发现美、欣赏美、表现美的能力;加强自身修养,践行文明礼仪;增强对个性美的感受,提高自我评价能力,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。

修订后的《大纲》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、相关职能部门、社会团体、宣传媒体和家庭教育指导者,对新婚夫妇、孕妇、18岁以下孩子的家长 (父母或其他监护人)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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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编辑/萧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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